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顺利完成
2021-06-25 09: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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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目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政策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在新增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方面,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针对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的政策变化,财务部做好全公司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司工作群发布,通知干职员工及时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电子申报。针对离职高管与员工,也一一电话通知落实。在汇算清缴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认真解答同事对于税法政策提出的疑惑,并且协助同事进行手机APP操作申报。日前已顺利完成全员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