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路绿化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永安路绿化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2021-04-20 15:02:49 93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永安路绿化改造工程 比选人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该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选定。

2.工程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 永安路绿化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 常德市鼎城区

2.3、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5、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6、项目概况及规模: 本工程为永安路绿化改造工程。包括室外绿化工程、溢流式雨水口及其他。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内需具备有“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内容;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竞选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相匹配的履约能力及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

3.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省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或市政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证书注明单位、社保信息与竞选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21421  日 和2021422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截止时间为2021422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者,须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若竞选人提供的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则视同其提交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将不予报名。

4.2报名地点: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5楼。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428 1000(北京时间),地点: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5楼会议室。

5.2竞选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参加本次比选的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选办法:项目采用综合评比法

7.其他:竞选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竞选函及竞选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竞选文件时一并提交,密封要求与竞选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鼎城区朗泰·尚象郡25

联系人:陈女士

   话:1827360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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