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第二文化宫停车充电站整体经营项目比选公告

鼎城区第二文化宫停车充电站整体经营项目比选公告

2022-10-28 16:48:19 97


1.比选条件

本次比选项目鼎城区第二文化宫停车充电站整体经营项目比选人湖南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该目已具备公开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整体经营进行公开比选。

2.工程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 鼎城区第二文化宫停车充电站整体经营项目   

2.2、项目地点: 常德市鼎城区第二文化宫停车

2.3、比选上限值(充电服务费)经营收入20%

2.4、承包经营期限一年

2.5、服务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6、项目概况及规模:项目位于鼎城区金霞路第二文化宫旁停车场,该项目30个充电车位,本次比选的内容是运营管理充电站,并实现收入创收。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 竞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比选项目营业范围;(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同类项目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完成能力承诺书或与本项目相关连的专业人员证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此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扫描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比选投标人公章);

3.6竞选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竞选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期内的网站查询截图)

3.7具有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2竞选特定资格要求:

 

4.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221031日至2022111(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截止时间为2022111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者,须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若比选人提供的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则视同其提交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加盖公章的复件一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将不予报名。

4.2报名地点:湖南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5楼。

5. 竞选文件的递交

5.1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117 10 00(北京时间),地点:湖南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5楼会议室。

5.2竞选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参加本次比选的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选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比法

7.其他:竞选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比选函及比选函附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比选文件时一并提交,密封要求与比选文件密封要求一致。

8.联系方式

比选人:湖南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址:常德市鼎城区朗泰·尚象郡25

联系人:陈女士、姜女士

   话:18273604546、15197670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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