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体育馆室外附属改造工程公开比选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鼎城区体育馆室外附属改造工程 比选人为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选定。
2.工程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鼎城区体育馆室外附属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鼎城区体育馆
2.3、投资额度:财评审定金额下浮5%作为最高竟选限价
2.4、工期:20日历天
2.5、项目概况及规模:该工程为鼎城区体育馆室外附属改造工程。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破除20cm厚原有道路,原有砼路面铣刨+防渗防裂复合土工布+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3C)+3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铺设DN300承插混凝土管等其他零星工程。
3.竟选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竟选。
4.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19年 11 月 7 日至2019年 11 月 8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截止时间为2019年 11 月 8 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者,须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若比选人提供的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则视同其提交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带原件,并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将不予报名。
4.2报名地点: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6楼
5.竟选文件的递交
5.1竟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11 月 14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7楼会议室。
5.2竟选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竟选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参加本次比选的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选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比法。
7.联系方式
比选人:常德市鼎城江南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鼎城区朗泰·尚象郡25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607423448